文化部近日發文,對國內各級各類藝術團到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鍍金”現象予以堅決制止。堅決制止政府資助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經文化部認定,確因國家特殊需要的活動和項目除外),對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准。這意味著,在“金色大廳”上演的“鍍金”鬧劇被叫停,而其背後隱藏的扭曲“文化政績觀”更值得反思。
  據相關部門統計,去年100多個國內藝術團組在維也納金色大廳“你方唱罷我登場”。看似轟轟烈烈,但實際上很多演出藝術水準並不高,有的甚至贈票都沒有人來看,要靠演出團體之間相互捧場、互當觀眾來避免冷場。這種“賠錢賺吆喝”“自唱自買”式的所謂“文化輸出”,非但不能弘揚中國文化,反而損害國家文化藝術尊嚴,其背後是不正確的“文化政績觀”在作祟。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為了弘揚政績,把自己管轄的團體送到金色大廳表演,再進行炒作。有的地方領導利用手中的權力,直接動用財政資金,批條子讓當地藝術團體到國外演出,進行所謂的“文化交流”,認為這是“很長臉”的事。
  這股“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的出國“鍍金”演出風必須堅決剎住。實際上,文化部並不是第一次發文剎此歪風。2010年,文化部曾下發緊急通知對此叫停。然而緊急通知並沒有擋住各種變相違規出國的“鍍金”演出,這說明扭曲的“文化政績觀”根深蒂固。這次文化部在中央高度重視反四風的大背景下再發通知,能否見效,讓人拭目以待。
  當前,我國正在實施文化體制改革,相關政府部門要正確處理文化、市場之間的關係,不能為了政績違背市場規律,不顧藝術尊嚴。相關行政部門的領導要樹立正確的“文化政績觀”,積極引導各類藝術團組健康有序地開展文化交流。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增強國際影響力。
 
(編輯:SN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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